吉林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20-07-31 作者: 编辑:教务办公室 点击:

吉林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条例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专业培养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文件,是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选编、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及教学管理的重要依据。

一、课程大纲的制定

(一)各专业培养方计划中所列的课程均须制定符合培养目标的课程大纲无课程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

(二)课程大纲由各学院组织所属学科组(系、教研室)编写,学科组(系、教研室)应集体讨论制定,由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师小组执笔形成初稿,学科组(系、教研室)讨论通过,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

(三)课程大纲的制定要满足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遵循以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体现基础性、科学性、思想性和前沿性,注重学科教育和思政教育相结合。明确课程给予学生的知识能力和情感价值观目标,教学内容丰富,要反映学科新成就和科技发展的最新水平,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手段先进。处理好先修课与后续课的衔接,避免课程内容的不必要重复和遗漏。

(四)课程大纲的制定要满足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课程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同步更新并拓宽,体现课程内容的高阶性和创新性,在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注重基础,强化自主和个性化发展,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五)课程大纲的格式和内容要规范,应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二、课程大纲的总体框架

课程大纲应包括课程的对象和性质,课程目标,课程教学内容,学生修读本课程的先修课程及后续课程学习要求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学方法和手段,成绩考核与评分标准,总学时,课、内外实验(实践、上机)学时,总学分,各单元学时分配,教材及指定参考书等。

(一)课程对象和性质

课程对象是指该课程授课的专业范围,年级等。

课程性质是指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必修课或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实践教学环节等。

教材及指定参考书要标明教材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主编单位等。教材的选定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选用高水平的教材,其中“马工程”相关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同时注明需要学生自主学习或浏览的网络教学资源。

)课程目标

明确以培养学生知识、能力和情感价值观目标,课程目标要具体明确,可观察、可测量。要确定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达成的支持权重。不同课程代码的课程和授课对象不同要求的课程,应形成不同教学要求和内容的教学大纲。

1.知识目标:按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写明各章节的主要内容和应达到的要求。“掌握”是指学生能根据不同情况对某些概念、定律、原理、方法等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结合事例加以运用,包括分析和综合。“理解”是指学生能用自己的语言把学过的知识加以叙述、解释、归纳,并把某一事实或概念分解为若干部分,指出他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或与其它事物的相互关系。“了解”是指学生应能辨认的科学事实、概念、原则、术语,知道事物的分类、过程及变化倾向,包括必要的记忆。

2.能力目标:学生需要掌握的专业能力和技能。

3.情感价值观目标:通过课程思政,所培养学生达到的人文素养和精神品质。

)教学内容和各环节基本要求

课程内容的确定主要依据课程目标,根据课程目标进行教学设计和选用参考教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课程内容应该超越所选用教材包含的范围。

教学基本要求指各教学环节的安排和要求。教学环节的内容一般根据课程性质而确定。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课堂讲授、教学辅助环节、实验(实践)等。其中,课堂讲授主要包括教学方法、手段、外文专业术语列表要求;教学辅助环节主要包括习题、小作业、课外大作业、案例分析专题讨论、课外活动等要求,作业和习题课要写明布置作业和习题达到的目的,并分章节写明布置的题量和作业量;实验(实践)环节主要包括课程设计、实验、实习教学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四)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对照专业毕业要求,列表说明该课程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五)实验(实践、上机)教学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

(六)教学要求及教学方式

说明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教学模式、方法与手段,以及教学辅助环节要求主要包括习题、作业、讨论、课外活动等要求。作业和习题课要写明布置作业和习题达到的目的。课外学习要求应指明学习需要预习的内容,需要自主学习和浏览的网络教学资源。

)成绩考核与评分标准

贯彻加强能力和素质考核的思想,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考题要与课程目标相吻合,减少死记硬背的考试内容。

三、课程大纲的参考格式

(一)课程介绍

1.课程描述及英文

2.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英文名称

课程学时

课程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开课学期

课内实验学时

适用专业

开课单位

选用教材

主要参考书

预备知识或先修课要求

制定人

制定时间

审核人

(二)课程目标

指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学生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应具体掌握的知识、能力以及情感价值观目标等教学目标。

  1. 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表1:供专业课填写

毕业要求指标点

课程目标

1

2

3

4

5

6

7

8

9

                                              表2:供基础课、通识教育选修课等填写

支撑不同大类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侧重点

课程目标

1

2

3

4

5

6

7

8

9

 

教学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

序号

教学内容

教学要求

总学时数16

支持课程目标

讲课

实验

实践

上机

1

2

合计

实验(实践、上机)教学内容、基本要求与学时分配

(六)教学要求及方式

(七)考核及成绩评定方式

说明考试的形式、方法和要求,形成性考核评价各环节与期末考试所占分数的比例构成。

四、课程大纲的管理

(一)课程大纲是组织课程课堂教学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课程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二)在课程大纲执行过程中,各教研室可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大纲做适当调整,拟对课程大纲进行增删和调整时,需向所在学院(中心)审核备案。

(三)实践环节的教学大纲(或指导书)参照课程大纲要求另行制定。

(四)课程大纲一般每四年与培养方案同步全面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前修订。

(五)学院可根据本单位特点,适当调整课程大纲的内容与形式要求。课程大纲审定合格后,以学院为单位编印课程大纲合订本,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于20191215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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